郑州龙湖一中

流光摄影社

   发布时间:2019-04-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流光摄影社

第二条 社团性质:文艺摄影类社团。

第三条 社团宗旨:为龙湖一中摄影爱好者提供交流平台,促进学生摄影方面兴趣爱好的形成与发展。

第四条 本社团是龙湖一中学生社团,接受龙湖一中团委的领导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 活动说明

第五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及形式

(一)定期开展龙湖一中校内的摄影比赛及展览;

(二)希望能够申请去外拍摄的机会;

(三)承办龙湖一中内各项摄影比赛及活动;

(四)记录学校内发生的相关事件。

(五)进行宣传和展示。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本校学生

(二) 认同本社团章程;

(三) 爱好摄影。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出入会申请;

(二) 由社团登录会员名单。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管理人员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经社团相关人员同意,退会需交申请书。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 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 主动向本社提供各种信息、意见和建议,协助并监督组织活动执行情况的义务;

(五)推广社团;

(六)其他。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社团管理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同时执行第十一条规定。

第十一条 会员退出社团时,需要交付申请书。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管理机构为社团管理会议。

第十三条 社团管理会议每届一年。

第十四条 社团管理会议成员由普通社员报名组成。

第十五条 社团主要负责人由社团管理会议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 执行社团管理会议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会议;

(三) 向社团成员报告工作状况;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 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本社团的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  热爱摄影摄像事业;

(四)成绩优异

第十八条 本社团机构名称及职能:

(一)编辑处,职能:

1. 为成员的图片提供技术支持

2. 图片保有及上传网页工作。

(二)宣传部,职能:

1. 负责社团的形象设计和宣传。

2. 为社团及其他各部组织活动做宣传。

3. 负责社团内部的通知、联络工作。

(三) 组织部,职能:

1. 负责各种活动的组织、策划。

2. 负责社团内部的通知、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 本社团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社团管理会议;

(二) 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条 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机构部门开展工作;

(三) 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器材问题

要求成员能自备器材,在规定的活动时间使用,不得擅自在非活动时间使用,可自行保管好自己的器材,或请指导教师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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