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龙湖一中学生评优评先制度
为了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强化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机制,促进学校“向优秀看齐”的良好风气,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评优评先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 评选类型
每学期结束时,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德育标兵、劳动标兵。
二、 评选条件
1.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积极向上。爱学校,爱祖国,能够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
(2)热爱学习,勤奋刻苦,愿意帮助同学,各科成绩优秀,总成绩位列班级前20%。
(3)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音乐、美术等文体活动,并表现突出。
2. 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
担任班级干部,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骨干作用。
3. 各类标兵评选条件(学习、德育、劳动标兵)
(1)学习标兵:热爱学习,能独立完成学习任务并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各科成绩优秀,总成绩位列班级前20%。
(2)德育标兵:品德优秀,乐于助人,关心同学,尊敬师长,遵守各项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在班级中起到模范带头总用。
(3)劳动标兵:劳动观念强,积极参加日常的卫生劳动和其它公益劳动,宿舍及教室值日工作完成质量高,并能起表率作用。
三、 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每班4名,文科班3名;
“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名;
“学习标兵”每班2名,文科班1名;
“德育标兵”每班2名,文科班1名;
“劳动标兵”每班2名,文科班1名。
四、 评选办法
评优评先由民主投票、日常表现、有无重大违纪三项相结合,产生最终结果。
1. 民主投票。通过全班同学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评选。投票时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工作,说清道理,讲明意义,使同学们正确对待评选。
2. 日常表现。在民主投票的基础上,结合候选人日常各项表现进行综合考虑,然后确定最终人选。
3. 凡有重大违纪,并被学校进行通告的,取消所有评选资格。
五、 奖励办法
1. 各类先进,经学校审批后,由学校颁发证书,召开全校师生大会给予表彰,并登入荣誉墙。
2. 凡评上各类先进,名单都载入学生档案存档。
郑州龙湖一中政体处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