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龙湖一中

郑州龙湖一中开展2019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工作

作者:政体处   责编:政体处   发布时间:2019-11-1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的开展我校相关学生资助工作,实现教育精准扶贫,推进我校教育健康发展,现将2019年郑州龙湖一中学生资助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项资助申请条件

1. 免学费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 国家助学金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将以下几种学生优先确定为资助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学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南水北调移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时,对革命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二、 资助标准

1. 免学费

我校学费收费标准为200元/学期,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予以全免。

2. 国家助学金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标准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三、 申请流程

1. 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本着自愿原则,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除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家庭外,其他经济困难学生需有证明材料,并携带一寸照片一张,领取并根据申请项目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河南省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学生信息登记表》、《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充分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的情况下,自愿放弃享受国家资助的,需向学校提交正式书面说明,并由班主任告知家长后签字确认,交政体处留档。

2. 班主任受理申请,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提交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投票。

3. 年级组汇总本年级名单,上报至校级评议小组审核。确定校级档次后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4. 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名单由学校统一上报至郑州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同时为首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办理资助卡。

5. 本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

 

郑州龙湖一中政体处  

郑州龙湖一中资助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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