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龙湖一中

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

作者:历史组 薛晓露


“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与修订,正体现了这句古语。回望历史长河,宪法始终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息息相关。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从尝试君主立宪制、议会制等多种宪制形式,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从北洋军阀政府的几个宪法和宪法草案,到国民党推行的“宪法”……历史早已证明,中国照抄照搬外国宪法的道路行不通。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在领导人民艰苦奋斗的道路上,为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制定人民自己的新宪法,进行了不懈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诞生

1949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革命即将获得全国性胜利。革命胜利后将要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如何将革命胜利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如何规定建国后的大政方针等问题的存在,这就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具有根本性质的文件。但当时大陆各项社会改革尚未开展,国民经济尚未恢复,人民群众的组织程度和觉悟程度尚未达到应有的水平等状况,导致当时并不能立即召开由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制定一部完整的正式宪法。故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邀请各民主党派、社会各界人士等,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代行人大职能,并于会上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共同纲领》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建立,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确认新中国的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规定了新中国的各项基本政策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由于《共同纲领》规定了国家制度及各项基本政策,且其是由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因此,尽管它还不是一部正式的宪法,但不管从内容上还是从法律效力上看都具有国家宪法的特征,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它是建国初期团结全国人民共同前进的政治基础和战斗纲领,对于巩固人民政权,加强法制,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以及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方面起着指导作用。它的许多基本原则在制定1954年宪法时都得到了确认和进一步发展,在我国宪政史上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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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于北平召开,图为会议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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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二、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

随着新中国人民政权组织臻于完善,军事行动在大陆的结束,土地制度改革及其他民主改革的完成,经济建设的大规模展开,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召开由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时机已经成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逐渐被提上日程。

1954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社会各界人士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进行激烈的讨论,并不断修改完善。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大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了国家性质、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的国旗、国徽和首都。从整体上看,宪法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

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诞生后的第一部宪法,也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人民宪法,其在我国法制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1954年宪法将我国各项基本制度确认下来,为中国后来的宪法颁布和修订提供了范式,产生了极大影响。1954年宪法巩固了人民的政权,保障了人民的权利。虽然这部宪法仅实施20多年,但光辉和历史地位是不能磨灭的。同时,这部宪法的颁布也影响了50年代后世界上的某些新兴国家,其也成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宝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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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无记名投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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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与会代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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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国庆,游行队伍中的人们推着花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

三、 197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

1954年宪法颁布后,我国各级政权基本上都能遵循宪法规定的轨道运行;根据宪法规定的国家总任务以及各项经济政策,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很大成就。但在人治和极“左”思潮的不断冲击下,宪法的尊严及其巨大作用丧失殆尽。“文化大革命”的展开,国内政治形势巨变,社会秩序严重失衡,国家主席刘少奇迫害致死,民主与法制荡然无存。毛泽东面对这样的场景,提出提前召开四届人大和修改宪法的建议,以便把全国的乱局拉向正常轨道。

经过长期酝酿,宪法终于在1975年出台。宪法整体架构与1954年宪法类似。相对于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强调加强党的领导;规定国家的阶级性质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体现阶级斗争;强化民主集中制,规定群众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罢工的自由;生产资料所有制主要有两种: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需要一提的是,1975宪法改变了国家体制,不设国家主席,对国家元首职权进行重新分配。总体来说,1975年宪法片面追求“简明扼要”、“人人能记”,故而宪法的内容较为简陋与粗糙。

1975年,四届人大通过了该宪法。宪法颁布后,社会反映冷淡。全国动乱已久,普遍对宪法漠不关心。这部宪法仅存在三年,很快被五届人大通过的1978年宪法取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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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 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

随着“四人帮”反党集团的粉碎,“文化大革命”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走向终结,修改宪法逐渐被提上了日程。但由于当时主持中央工作的华国锋坚持“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党和国家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使得之后召开的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并未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口号、政策和指导方针,这就深刻影响了1978年通过并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原则和内容。

1978年宪法于第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1978年宪法整体框架与1954年宪法大致相同,1978年宪法是1975年宪法的继续。1978年宪法仍坚持1975年宪法关于国家体制的变革,不设国家主席;在社会各层面,强调应当发扬民主;要求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联系群众;强化国家机器,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兵民建设;将保卫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斗争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科技水平;其对国歌进行重新填词。但1978宪法提及重新恢复设置人民检察院,这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由于路线、方针不正确,使得1978年宪法不可能是一部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宪法。这部宪法仅存在不足5年,就被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所取代。且事实证明,1978年宪法在中国历史上并没有留下重要影响。

五、 对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正

1978年宪法颁布后,我国国内形势发展很快。随着《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文章,思想解放运动拉开序幕。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新中国的发展迎来一个全新的开始。在这种情势下,带着浓厚“文化大革命”痕迹的1978宪法越来越表现出与客观实际的不相适应性。因而对1978年宪法做出修改势在必行。

1979年,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其修改内容主要为:将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们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县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检察院上下关系由原来的监督关系改为领导关系。这些内容的修改,使国家体制更为完善,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

1980年,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的决议》,将1978年宪法中第四十五条“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改为“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这次修改,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民主,健全了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深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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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

1977年,我国就已开始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1978年,《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文章,思想解放运动随之展开。随后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方针,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确定党和国家的工作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我国社会发展迎来一个崭新的开始。加之邓小平于1979年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及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与主要矛盾等问题的论述,1980年做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重要讲话,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上论述、讲话或文件,为1982年宪法的编写提供了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在这种形势的影响下,对宪法进行重新编写,逐渐提上国家工作的日程。

宪法重新编写工作自1980年启动至1982年止,社会各界人士对宪法编写提出中肯建议并展开激烈讨论。1982年,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整体上延续1954年宪法的框架,加入新时代新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推动改革开放继续向广深展开。宪法颁布后,全国人民欢呼庆祝新宪法的诞生,均坚信在新宪法的领导下,中国必定展现出一个不一样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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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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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第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场景

七、 对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正

1、 1988年对现行宪法的局部修正

1982年宪法颁布施行后,改革开放继续深入开展。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解放出来大量劳动力,加之集体、个体、私营的乡镇企业大量涌现,使得这批劳动力有可能转移其中,这就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个体经济和“三资企业”在1982年宪法中已获得明确法律地位,但私营企业1982宪法却没有任何规定,这就引出一系列法律问题。为了迎合客观需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修改宪法显得尤为必要了。

1988年,第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两条宪法修正案。其一,将私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确认其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成分并保障其发展,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二,将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开来,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事实证明,这有助于搞活经济,推动经济的发展。

2、 1993年对现行宪法的局部修正

1992年初,邓小平进行了著名的南巡讲话,论述了社会主义本质、姓“资”姓“社”的标准问题以及提出搞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年10月,党的十四大召开,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上这一系列理论的实践和重大突破,要求在宪法中得到明确反映,这就需要再次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正。

1993年,第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其主要变动为:国家总任务的表述更加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确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宪法地位;进一步明确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经济形式;从计划经济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质的变化;改变县级国家机关的任期,一律改为五年;宪法的指导思想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变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这些变化,顺应了时代的要求,有助于推动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

3、 1999年对现行宪法的局部修正

1993年后,国内形势又发生了很大变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全面推进,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又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97年十五大召开,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推向21世纪做出了全面规划。形势的发展,要求对现行宪法进行必要的修改,以便确认我国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和总结新的经验,妥善解决面临的新矛盾和新挑战。

1999年,第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其主要变动为:确定邓小平理论的宪法地位;对社会发展阶段进行科学认定;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列入国家根本任务;规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确认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规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方略。这些内容的修正,标志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保证了宪法的稳定性、适应性,有助于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的改革、发展,推动中华民族走向繁荣昌盛。

4、 2004年对现行宪法的局部修正

历史进入21世纪,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十六大全面分析了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科学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将“三个代表”作为党重要的指导思想。加之2003你那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在此新形势、新任务下,有必要将十六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要认识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使之成为全体国民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

2004年,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主要修正内容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等。这些内容的修正,是宪法内容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保持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不仅有助于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发展,同时对中国宪法发展和我国整体法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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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1日,人大代表投票表决宪法修正案

5、 2018年对现行宪法的修正

2004年宪法修改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来之不易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2018年,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其变动主要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将新的奋斗目标: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入宪法;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等内容。这些变化,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符合新形势的要求的体现,更有助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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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4日,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最新修正版上架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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