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龙湖一中

郑州龙湖一中 创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3-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创客教材是指以学校教师为主体,为有效实现校本课程教学目标、达到人才培养目的,在对教学经验进行总结和对教学内容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开发、编制出作为校本课程实施媒介的素材。为使我校创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推动学校教材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打造出具有我校特色的精品系列教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 成立创客课程教材委员会

(一)郑州龙湖一中编审委员会的职责:围绕我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提出创客教材建设的原则性意见,审定编写教材的年度计划。

(二)郑州龙湖一中编审委员会组成成员

主 任:分管教学校长

副主任:教务处主任

委 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下设编委会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

第三章 申报和验收

第三条 申报条件

(一)申请立项者的专业技术职称应在中级以上,并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不少于2年。

(二)申报对象须是教学质量好,且在校内至少已试用一轮的授课讲义。

(三)重点支持基于核心课程群编著的、反映我校优势学科和专业特色的高水平系列教材。

第四条 申报程序

教材的编著实行立项申报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立项者填写《创客教材立项申报书》,报所在年级初审同意后,交教务处。

(二)教务处组织编审委员会复审,复审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听取主编的陈述。

(三)复审结果报学校讨论通过后,在校内至少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批准立项后,申请者即可实施教材编写工作。书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未完稿的,则该立项自动失效,如要继续编写该教材,必须重新申请立项。

第五条 验收程序

(一)原则上教材书稿至少要经过一个班次的试用,并组织相关教师研讨、修定后,方可申请验收。

(二)申请验收者填写《教材验收申请表》,与书稿一并交教务处。

第四章 其 他

第六条 验收通过的教材,学校将作为创客教材使用。

第七条 教材主编要对教材的内容、体例、文字、适用性、知识产权负责,可对教材修订再版;教材的著作权归学校所有。

第八条 积极鼓励、支持教师主编参加国家规划教材、省级规划教材的编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郑州龙湖一中

二○一陆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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